2011年11月30日 星期三

「我想當教授」

讀到一個挺有意思的網誌,叫100 Reasons NOT to go to the Graduate School (下簡稱100 Reasons),作者矢志列出100個不讀研究院 (作者專討論人文學科) 的原因,還呼籲網友跟他一起想。我讀了其中45個,覺得大部份跟我聽回來的情況頗為相近。

讀書時我是一個書呆,所以身邊的朋友理所當然大部份是書呆。有些讀文學歷史、有些修科學。我曾幾何時想過「獻身研究」,後來寫過幾篇學術論文,發現一點也不好玩,光做註釋就搞得我頭昏眼花,就沒在學術路上走下去。

身邊倒有不少朋友選擇了學術這條路:有搞人文學科的,有泡實驗室的;有的在本地升學,有的不惜借錢往外國去。100 Reasons裡的第29條曰:你或許一開始並沒有當教授的打算,後來你發現讀完博士,你已別無選擇。

不能否認有很多學生像網誌說的那樣,做人「懵盛盛」,沒想清楚為什麼要讀研究院就糊里糊塗讀了。譬如本人當年考慮讀,便出於「唔知畢業做咩好」、「我好鍾意讀書」、「讀左先算」等等等等完全不成理由的原因。然而我那些最後真的讀了上去的朋友,卻是一開始便立志要成為教授的。事隔數年,若不把成功上岸的師兄姐算在內,畢業後真的當上了教授的人數目前為 0。

100 Reasons 說人文學科的前景黯淡,可是我那些從事科學研究的朋友似乎也沒有多如意。文科也好,理科也好,博士畢業還是無止境地做博士後 (雖然似乎科學那邊真的比較好景,連博士後也多上許多)。在外國混不容易,回來卻是更加難。其中一個讀書成績一向很好的朋友最近跟我說,他很想很想回香港,如果沒辦法在香港找到 tenure-track的話,他就改考政府工。花了那麼多時間精神卻考公務員,而且還不知道考不考得上——那個網誌說的好,There is a psychological cost for quitting.

其實到外國讀博,本來就有點孤注一擲,要付出的代價或許比從前憑空想像的要大很多。譬如我這位朋友在外國讀博期間,父親因病過世,他雖然盡力請假,但大部份時間都無法待在香港。現在家裡只剩下母親,想盡點孝道,卻沒有錢。這些都是20歲的時候不會預算到的東西——不會想到30歲人卻還沒「正式」工作過會有多難受。

網誌第43個原因連結了 Thomas H. Benton的文章 The Big Lie About the 'Life of Mind'。據講Thomas H. Benton 是英文系的副教授,他寫了一系列的文章勸人不要讀人文學科的研究院,因為畢業就失業,除非肯做廉價勞工,當人工低兼沒福利的Adjunct。他說不少人寫信罵他「功利」,對不起學術,還說能過the "Life of Mind"即使沒錢也應甘之如飴云云。我不否認能把興趣變成自己的職業自是妙不可言,也確實認同「錢」並不是人生最大的追求。但我想,很多人——至少我不少同學確實如此——在走上學術之路前,還是像Benton說的那樣,其實並不十分清楚等在自己面前的是什麼。

100 Reasons還有幾篇談感情的文章,我讀了也頗感慨。下次有機會再談。

典型

11月來到了最後一天,整個11月我就是在忙忙忙,公司裡的FILE堆得半天高,三面成牆,把我圍在中間,我這是坐困FILE城。

大概是對得電腦太多,這幾天都眼睛發痛。

不經不覺踏足社會已有好幾年 (那個「幾」總之多過三就是了),到現在還是不很習慣上班下班,回家就看電視睡覺,週六日去主題公園,放長假去外遊的「典型都市人生活」。

太久沒看書就覺得人很虛;太久沒看電影見到trailer就雙眼發青光;太久沒遇見知同道合的書友就只好在網誌裡自言自語。

畢業後時間一直過得很快,快到回首一看,暗自心驚。

2011年11月21日 星期一

文學

非常喜歡讀小說。

讀過的小說中,有兩本異常喜愛,其一是Patrick Sueskind   Das Parfum (中譯《香水),另一本是Khaled Hosseini  The Kite Runner (中譯《追風箏的孩子)

我第一次讀罷《香水》,全身冒雞皮疙瘩,指尖發寒。就可惜出版社竟把作者的姓Sueskind譯作「徐四金」,這麼俗氣的名字跟小說的意境未免差太遠了。

後來《香水》拍成電影。如果沒讀過小說就看電影,應該會覺得電影不錯,但我看了小說在先,就覺得電影實在差太遠。尤其是小說臨近結尾時的那種震撼,電影完全拍不出來。友人甚至沒看懂,一直問我:結尾那幕是什麼意思?


《香水》構思獨特,詞藻華麗,關於氣味的描寫非常細膩,又同時予人無窮的幻想空間。The Kite Runner 則是另一種風格。作者的筆觸淡然平實許多。


雖然The Kite Runner大熱跟故事的阿富汗背景應該脫不了干係,但我喜歡這本書卻與它任何可能有的政治意蘊無關。這本書在我讀來是在講「忠誠」與「背叛」。男主角自私又懦弱,背叛兼出賣自己最好的朋友。然而讀完整個故事,我卻沒對這個男主角生出厭惡,只是在讀畢之後,掩卷嘆息許久。讀一個關於「背叛」的故事,卻沒恨這個叛徒,這種閱讀體驗,在我來說還是第一次。


後來跟一個「文學青年」提起這本書,他第一個反應就皺眉。他認為這種「暢銷書」都沒有可讀之處,我問他有沒有看過,他說他不會看這種明顯是炒作「阿富汗議題」的書。接著他就跟我談卡夫卡,說這些書跟真正的「文學」差遠了。


卡夫卡不是不好,他很優秀,但為什麼要那麼刻意的劃分「文學」與「非文學」,為什麼要認定「暢銷書」都沒有價值

2011年11月7日 星期一

「我不幸福」

剛跟一個朋友聊完天,心裡有些感嘆。

我讀書時那個圈子的朋友「不很正常」,嚷著要拍拖的少之又少。畢業後,工作了幾年,一般女孩子很關心的問題延宕了幾年,終於在我的朋友圈裡爆發——婚戀的問題開始出現。

我有幾個朋友很想結婚,很想生小孩。她們覺得沒有婚姻家庭的人生極不完美,開始問為什麼總遇人不淑,問為什麼別人那麼容易自己那麼難。

有一個朋友跟我說,她覺得自己活得很不幸福,因為她找不到「命定的那位」。有人向她傳福音,她於是想:可能一切的不順利,是上帝的安排。當她覺得「萬事皆含有主的旨意在內」,便覺得要好過一些。可是又會問,神是為了什麼要她經歷那麼多難受的時刻,為什麼不一開始就讓她過一些甜蜜的生活。

我們聊了好久,當中牽涉到一些宗教的討論。我對基督教了解不深,只能平情而論,她說我的問題太理性。宗教是一種信仰,信就是信了,神有很多作為人類是永遠無法理解的。

我看的出來她很想要一個信靠的對象,她說她有個朋友信教後就一切都好起來,連本來停滯不前的感情也開花結果,她很羨慕。

我聽了,剎那間啞然,不知道應該說些什麼。

我只能夠告訴她我的世界觀。我說我覺得我們都有想要的東西,但不一定是我們很想要,就會有;更多時候是我們很想要的,都沒有。我覺得鍥而不捨地追求自己的理想沒有問題,但要明白的是,結果未必能如人所願。然後我的朋友反駁說:就是因為你想著不一定能成功,那代表你不夠堅定,你最後就一定不會成功。

我再一次不知所措。

其實在我看來,幸福的婚姻,和有成的事業,本質上都有點類似,都是大家都很想要,但並不是單靠努力便能獲得,而是需要一點際遇的。我的朋友認為兩者大大不同,事業可以通過進修、不斷自我增值,以及努力工作建立,但對象呢,難道登報徵人?她覺得婚姻比事業難很多。她覺得工作這回事,只要夠努力,只要肯堅持,總有成功的一天。

我聽的時候只是想起我那些在學術界載浮載沉的朋友。不知道怎的,就覺得難受。

我想起曾經讀過的一本書,叫 Stumbling Happiness。關於這本書,CoCoShen寫了一篇妙文。讀這書是好一段日子之前的事,我依稀記得,作者說人為什麼不快樂,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因為人總是想太多將來,總是深信只有如此這般我才會快樂,可是等千辛萬苦終於得到這些那些了,又覺得失落。

令我困惑的是,為什麼我們總要一再想著自己缺乏些什麼,而不能活在當下。

會不會是因為我曾經比我的朋友更抑鬱,才會如此渴望得到快樂,並且希望自己是當下就快樂,而不是只有得到些什麼什麼以後,才快樂。

2011年11月2日 星期三

從九把刀到歌德到理查費曼


(話說歌德在萊比錫大學 Universität Leipzig 讀過書,那曾經也是我夢寐以求的學校,只是最後因為人生種種際遇,最終未能入學,只能在旅遊時去那裡看了看)

2019127日更新:


話說那時我以為理查費曼很瀟灑,可是後來我才知道,在他死後,他的家人發現原來他曾經在阿琳過世後一年,執筆寫過信給阿琳。他在信裡面說他很想念阿琳,只是信無法寄出,因為他不知道她新的住址。那個時候我才明瞭,原來再理智的人,只要曾經深愛過,還是會和其他人一樣,終生難以釋懷。

理查費曼對阿琳一往情深,這樣的故事似乎十分浪漫。然而人類是複雜的,理查費曼並不是對誰都付出真情,他對其他女性的仇視與歧視,以及「明明是教授卻假裝成學生約會女大學生,哄騙她們與他上牀」這些令人側目的傳聞,就一直令不少人對他的作風十分不以為然。

如果你像我的朋友那樣熱愛科學,理查費曼很大機會在你心目中就會是「神」一樣的存在;可是如果你關心男女平等,注重女性權益,那麼理查費曼在你眼中大概只是一個不折不扣的「仆街」。

人類真是很複雜,不是嗎?


延伸閱讀:

理查費曼寫給阿琳的那封信:

關於理查費曼歧視女性的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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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日原文]
可能是工作太瘋狂,致使大腦發癲,才有以下的聯想。
九把刀的《那些年》最近很紅。很久以前看過小說,不對口胃,我沒看電影。
九把刀的那本書據說有很強的自傳成份,因為女主角在電影裡的名字跟真人只差了一個字,結果電影一上畫,沈小姐馬上被人肉搜尋。媒體聲稱,她因為不堪巨大壓力,停薪留職避走大陸一年。
YouTube有網民說九把刀這樣做可恥,一個網民反駁:「說作者可恥的請看看你們手上有多少是改篇別人故事的小說或電影」
我馬上想起德國大文豪歌德和他那本在歐洲引起自殺潮的名作《少年維特的煩惱》。故事簡單來說就是一個「愛人結婚了,新郎不是我,悲慟之下,舉槍自盡」的故事。女主角叫Charlotte。因為這本書據說也有很強的自傳成份,後世許多人認定書中的Charlotte就是現實中的Charlotte Buff (維基德文版有圖,英文版沒有。大家看圖就好)
歌德跟夏綠蒂可歌可泣的愛情故事還被拍成了電影。
我很清楚因為我剛剛才看完。Young Goethe in Love,我的評語很簡單:這是一齣德文版的荷里活電影。



男女主角雨中纏綿兼露點那一幕讓我的下巴不小心掉了下來。荷里活精神,果然無遠弗屆。阿門。
扯遠了,而且不小心扯得太遠。對不起。
噢,對了,我本來在說《那些年》的。
因為電影爆紅,我在Facebook也就不小心讀到了很多很多的感言 很多很多,但也可以歸納成以下這一句:「青春啊青春,我很懷念你,嗚嗚嗚」
聽說初戀對象最難忘。又聽說,已然逝去的美好總是最美好的 (好拗口的一句)
我就是在這種很需要感性的時候「九唔搭八」地想起理查費曼。可能是因為最近恰好在讀《你管別人怎麼想》。
理查費曼與他的第一任妻子阿琳青梅竹馬,他們感情很好,一早就互許終生,發誓要長相廝守。後來阿琳患上肺病,說好要一起的「五十年」變成「五年」。阿琳病逝。
理查費曼提起這件事,說如果想著為什麼別人都有五十年而他們只有五年那就糟了。有時有些事沒有為什麼。後來他夢見她,他還對她大叫:你不能進我的夢中來。
這聽起來有點絕情。畢竟我們理想中的癡情種都不應該是這樣的,至少應該借酒澆愁三五七個月。然而在我看來,這卻才是真正的「活在當下」。
不是說要忘了那個人,而是現在的生活是現在的生活,不斷回頭看過去,不單沒法子看好路,還很容易扭著脖子的。
唉呀,我明明曾經是一個文學青年,怎麼會說這些?


Anything worth doing is going to be difficult

很喜歡這幾句話,所以直接從文章截了圖。 講得真是太好 —— 但凡是值得做的事,當然不會是容易的;而無論你認為自己是不是能夠做得成一件事,這種想法都會是對的。那就是 self-fulfilling prophecy ,自證預言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