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1日 星期三

七千加元離奇失蹤事件——加拿大銀行的保安漏洞

 


2022 年對於我來說,堪稱是相當倒楣的一年。年初在香港進了一趟醫院,來了加拿大之後不久,又遇上了「七千加元離奇失蹤事件」,以至於在加拿大這頭半年,除了要適應新環境和找工作,還必須耗費大量時間精力嘗試追回那憑空不見的款項,有時真是心力交瘁。

 

追討的過程太痛苦,我一個在加拿大定居多年的朋友勸我放棄,說:「做人要想開一點,你就當破財消災。」可是我實在不能接受事情不明不白,連個答案也沒有,於是還是窮盡一切辦法一直追。

 

在追尋的過程中,我意外發現了一個我之前並不認識,也沒有想像過的加拿大:原來加拿大的銀行系統,存在著我以前想也沒有想過的問題——透過銀行轉帳,在加拿大並不那麼安全可靠。

 

在跟銀行纏鬥了將近半年之後,事情總算是有了個結果,現在我也就可以完整地講一下這則加拿大銀行驚嚇奇遇了。

 

憑空蒸發的七千加元

 

我年初抵加後,做的第一件事是登記加拿大手機號碼,然後開了一個加拿大銀行戶口。當時選擇的是 RBC,想法很簡單,因為 RBC 據說是全加最大的銀行。當時我和朋友一起去開戶,幫我們開戶的客戶服務經理 A 先生很健談,當我們談到要怎麼在網上過數時,A 先生語帶驕傲地提到 e-transfer,說那是方便又好用的線上轉帳服務。

 

這就是悲劇的開端了。

 

我在香港有個 HSBC 戶口,很簡單就可以把錢從香港匯到加拿大的 HSBC。加拿大這邊收到錢之後,我想把錢轉到 RBC。我習慣了網上轉帳,加上當時也還沒有申請到支票簿,沒有多想就用 e-transfer 來過數。HSBC 的最高單次轉帳限額是七千加元,我就轉了七千元。結果填好姓名、電話跟電郵地址之後,按下確認鍵,沒多久,收到電郵說錢已經成功轉給了一個我完全不認識的人。我打電話問 HSBC,那個接線生堅稱轉帳正常,錢的確是匯了去 RBC,可是我再打電話問 RBCRBC 表示沒有任何匯款到帳。於是我又打電話給 HSBC,這次的客服說:

 

營運 e-transfer 的是 Interac,銀行也只是使用 Interac 的服務,所以如果你 e-transfer 出了問題,要聯絡的是 Interac。」然後無論我怎麼要求,她都拒絕立案處理,堅持要我自己找 Interac

 

我邊寫電郵給 Interac Google,發現 Interac 一早明言所有轉帳不能逆轉,頓時心感不妙。而後來的事實也證明,Interac 根本就是一個黑洞,我寫給他們的所有電郵都石沉大海。

 

於是,我聯絡幫我在 RBC 開戶的 A 先生,他叫我去找 HSBC,以「收款人姓名不對」為由取消轉帳。我覺得電話熱線靠不住,直接跑了去銀行分行。

 

然後就是非常漫長的拉鋸戰。

 

E-transfer 不會核對姓名

 

我跟銀行的交涉過程極其繁複,在這裡就不一一細列,反正,花了很大的功夫,我才弄明白了 e-transfer 的運作方式。簡單來說,雖然我在輸入資料時需要填寫姓名、電話和電郵地址,但實際上,在轉帳時真正會用到的,只是電郵,,電話。以電郵為例,轉帳用的連結會發送到登記的電郵地址,收款方只要答對保安問題,即能取得款項。用 e-transfer 進行轉帳,並不會核對姓名或者其他資料。

 

E-transfer 轉帳出現問題並不罕見,常見的情況往往是「電郵地址填寫錯誤」,或者「電郵被駭」。銀行那邊見我並沒有填錯任何資料,便不斷問我是不是我的電郵被駭客入侵;但我的電郵運作正常,沒有任何被駭的跡象。

 

於是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事情便陷入了僵局。銀行一直沒能夠告訴我,為什麼那七千加元會被轉了去別的戶口,我只能夠不停打電話、寫電郵追問最新進展,過程非常痛苦。

 

然而事後回想起來,有可以追問的地方,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因為錢雖然還是去了 RBCRBC 卻拒絕提供我任何協助,只叫我自己找 HSBC 跟進;而 HSBC 雖然在一開始時也想把我打發掉,但後來畢竟指派了一個職員專門跟進我的個案,而且最幸運的是,負責我個案的 B 先生非常盡責,態度也很好。

 

可惜追了幾個月,還是沒什麼追展。我邊追銀行邊 Google,看了一堆 CBC 新聞之後,心涼了一截。

 

事故頻生的 e-transfer

 

只要上網找 CBC news e-transfer,很輕易便可以找到一堆因為 e-transfer 而丟錢的新聞。我在這裡簡單撮譯幾則:

 

2019 5

 

RBC 開戶超過 30 年的忠實顧客 Anne Hoover,被盜取 $1734。她用 e-transfer 轉帳給朋友,結果朋友在點開收款連結時,驚見「款項已被收取」的訊息。RBC 責備 Anne Hoover 的保安問題設置得太簡單,只肯「好意賠償」一半的款項。

 

同樣地,RBC 的另一個顧客 Dr. Sylvia Veith 因為 e-transfer 損失了 7000 元,RBC 的回覆是「there was nothing that could be done」。

 

CBC news 要求採訪 RBC Interac,兩邊都拒絕接受訪問。

 

數據顯示,在 2018 年,一共有 163 宗關於 e-transfer 被盜的個案。

 

2019 9

 

住在 Manitoba Rene Trudeau 顧人為自己家安裝了一扇新的大門,事後他用 e-transfer 付裝修師傅共 3300 加元的裝修費,裝修師傅卻說一分錢也沒有收到。

 

大驚失色的 Trudeau 馬上聯絡銀行 TD 叫停滙款,但只追回了300 元,其餘 3000 元已被人領走。為了搞清楚錢到底是怎麼不見的,以及到底去了哪裡,Trudeau TD 艱苦周旋了七個月,最後發現是裝修師傅的電郵被駭了,而因為 Trudeau 設置的保安問題比較簡單,很容易就被猜出了答案,於是那三千元就這樣沒了。TD 說,這一切都是 Trudeau 的錯。Trudeau 追問錢的下落,TD 僅表示錢被滙了去另一間銀行,但具體是哪一間?TD 拒絕透露。

 

在另一宗事故裡,Charlotte Mustard 被盜取了 3000 加元,她向銀行 CIBC 求助,CIBC 要她簽保密協議才肯「好意」賠償她一千元。Mustard 憤而拒絕,轉而聯絡 CBC news,說:「他們的態度徹底惹毛了我,這算什麼好意?公義何在?!」

 

CBC 的記者續道,涉及 e-transfer 的投訴近年有不斷上升的趨勢,單是他們的新聞團隊,就收到了 56 個讀者報料,涉及被盜款項共 64,000 加元,而當中近四分三的受害者,最終都無法取回款項,只能自行承擔損失。

 

想要拿回錢,除非銀行願意賠償

 

看完一堆新聞之後,我幾乎可以肯定,無論那筆錢離奇消失的原因是什麼,多半是沒有辦法悉數追回來的了,因為新聞報導裡的所有e-transfer 事故,無論有沒有報警,唯一的解決方案都是靠銀行賠償。我沒有看見任何一篇報導有提到騙徒落網的消息。

 

而事實也確實如此。在跟銀行周旋了幾個月之後,HSBC 幫我從 RBC 追回小部分款項,剩下的大部分是追不回來了。HSBC 建議我向 RBC 作出正式投訴。這時我才知道,原來可以透過「投訴」來促使銀行作出調查。也是這次投訴,我見識到了 RBC 的「厲害」。

 

上面那則新聞的苦主 Rene Trudeau 在講述他跟銀行的交涉過程時,用了一個字形容銀行的客戶服務:atrocious。我覺得這實在是一個再精準不過的字眼,我對 RBC 客戶服務的感受,也正是這種無法更糟糕的感覺。

 

在拖了很久之後,RBC 打電話告訴我,他們試過幫我追討,可是那筆錢已經追不回來了。我問到底發生了什麼事,RBC 一開始不肯透露,後來我一再追問,才說:「我唯一能夠告訴你的是,那筆錢循手機號碼轉走了,因為那個手機號碼登記了 auto-deposit (自動入帳)。至於去了哪裡,因為涉及其他客戶的私隱,恕我無可奉告。」

 

至此,我才確認了整件離奇失蹤事件的肇因——電訊商給我的那個手機號碼,是一個循環再用的手機號碼,而前任主人登記了銀行的自動入帳服務,所有與這個號碼相關的 e-transfer 轉帳,都會自動存入他的戶口,而不需要經過回答保安問題的步驟。

 

RBC 說他們什麼也做不了,叫我自行報警;我不服上訴,最後拿到的「終極報告」「精彩絕倫」:那封信一開始先簡述事件經過,可是寫的不是他們的調查結果,而是「我的表述」,其中包括「你表示你的匯款經由手機號碼去了另一個戶口,而那個戶口登記了同一個手機號碼」。

 

這樣的句式實在是經典得不能夠再經典了,看得我目瞪口呆。我明明一直在等他們的調查結果,最後出來的報告卻是把他們在電話裡跟我說的結論,換成是我告訴他們的事發經過。

 

有個這樣的起首,後面的內容當然就更沒有什麼實際有用的資訊可言,落落長的「終極報告」只是在一味數落我的錯處,說我有這樣的結果只是咎由自取,跟銀行沒有關係。

 

在讀到這樣的一份報告時,與其說我覺得憤怒,倒不如說我實在是累了。這樣一直跟銀行、警察不停書信往還,電話交涉,已經耗費了我相當多的時間精力,加上現在這份忙碌而令人疲憊不堪的工作,我長期擠不出時間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眼前的生活,只是繁瑣、累人,且毫無意義。

 

消沉了一天之後,隔日起牀,還是決定奮戰到底。RBC 不會再處理我的個案,再上訴要去 ADR Banking Ombuds Office。看新聞說去 Ombudsman 上訴得直的機率其實頗低,只能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在去 Ombudsman 之前,我跟 HSBC 再交涉了最後一次。負責我個案的 B 先生很同情我的遭遇,嘗試幫我申請由銀行作出賠償,沒想到,這次居然申請成功了!這個意想不到的轉折簡直宛若神迹!

 

幾點感想

 

雖然最後僥倖拿回了錢,可是過程是痛苦的,所以把這件事寫出來,希望其他人可以防範於未然。我的幾點觀察是:

  •  e-transfer 是有風險的,大額轉帳就不要用了。
  • 加拿大的手機號碼會重用,尤其是溫哥華,不要信電訊商講那是全新的號碼,我登記的時候我的電訊商也是這樣告訴我的。
  • 轉帳被盜的錢多數追不回來,最後要銀行自掏腰包作出賠償,但銀行多數都不肯,所以最好自己小心,避免陷入這般困境。
  • 因為要保障客戶私隱,銀行不會透露騙徒的任何資料。譬如即使我想對那個拿了我的錢的人興訟,也根本找不到那個人。
  • 加拿大關於銀行轉帳的罪案其實很多,2021 CBC news 報導了一單駭人聽聞的新聞:一位 66 歲,從未設立任何網上銀行的老太太,被騙徒假扮成戶口持有人騙過銀行,開立了網上戶口,並且透過 e-transfer 轉走了 23,716.38 加元——那是她的畢生積蓄;而 BMO 一開始時拒絕賠償。
  • 很遺憾地,在銀行分行進行 wire transfer 也並非萬無一失,CBC news 在今年四月就報導了一宗這樣的新聞:一對夫婦透過他們的 TD 帳戶在分行轉帳一萬加元給兒子在 CIBC 的戶口,結果那一萬加元憑空消失了。事後發現 CIBC 錯誤地把錢滙入了另一個人的戶口,而那個人在隔天就把所有錢領走然後取消了自己的 CIBC 帳戶,跑路了——對,CIBC 沒有核對收款人的名字就把錢入了帳。事後,銀行只肯「好意賠償」一半金額,直到那對夫婦找上了傳媒,才肯作出悉數補償。
  • 沒錯,如果不幸遇上這樣的事,很大機率要找傳媒協助才有機會追討成功。以前我在香港用慣了 online banking,現在來了加拿大,發現還是支票和本票最可靠。 



相關新聞報導:

Banks tell dozens of customers they're to blame for thousands of dollars lost to e-transfer fraudsters

https://www.cbc.ca/news/business/etransfer-fraud-banks-blame-customers-1.5286926

 

RBC customer out of pocket after fraud: What you need to know if you e-transfer money

https://www.cbc.ca/news/business/rbc-customer-out-of-pocket-after-e-transfer-fraud-1.5128114

 

Toronto-area man out $2,775 after e-transfer fraudsters impersonate him on email

https://www.cbc.ca/news/business/etransfer-fraud-security-1.5296860

 

BMO customers out thousands of dollars unable to prove fraudulent e-transfers weren't their fault

https://www.cbc.ca/news/canada/toronto/bmo-customers-thousands-etransfer-fraud-1.6423576

 

Bank won't reimburse Ottawa woman who lost $23K to fraudsters, family says

https://www.cbc.ca/news/canada/ottawa/ottawa-senior-online-bank-fraud-bmo-1.6150127

 

$10,000 wire transfer disappears after bank puts it in wrong account

https://www.cbc.ca/news/business/wire-transfer-disappears-banks-1.6401776

 

 

2022年9月6日 星期二

我的新朋友,日產「黑羊」——日本人杏

 

來了溫哥華幾個月,除了本來就認識的住在溫哥華的友人,我結識了第一個新朋友,杏。

 

第一次遇見杏,是在一個希臘文化節上。我和她都參加了一個 Meetup,我按照在香港養成的習慣早到五分鐘,在集合點只看見杏一個人站在那裡乾等。我和她自然而然地聊了起來,邊聊邊又等了半句鐘,還是沒有其他人出現,連活動召集人也沒有現身。我發短訊問召集人,對方叫我們直接進去。這時我們才體驗到了加拿大人的隨性,去這種文化節,集合地點與時間都不重要,人到了就直接進去玩,大家有緣即能相聚。

 

我和杏後來又見了幾次面,大家很快成了朋友。杏是那種一眼就看得出是日本人的日本人:整潔、有禮貌,舉止溫文,說話都輕聲細語。認識了杏之後,我認同我室友的看法:會覺得我像日本人的日本人,肯定是離家太久,忘記日本人的模樣了。因為和杏走在一起,我完全是大刺刺到近乎舉止粗魯,形象化點說,我就像一隻通山亂跑的黑羊,跟杏相約去玩時,我常常帶著她亂過馬路,一開始把守規矩的她差點嚇死。

 

俗語說「學好三年,學壞三天」,很不幸地,跟我混在一起之後,杏似乎有黑化的跡象,正往「不守章法」的不歸路上直奔而去,開始越來越不像一個循規蹈矩的日本人——雖然杏很可能本身就不是一個典型日本人,甚至很大機率在日本人當中,根本就是「黑羊」一樣的存在。

 

跟很多來溫哥華的日本人一樣,杏來這邊是唸語言學校,她很努力想要學好英文。當我們有次講起日本人很以自己的文化為傲,日文遠比英文重要時,杏面有難色:「可是我覺得日本人的英文真的太不濟了。我去語言學校,所有亞洲人都能講英文,就日本人連一句完整句子也講不了。我覺得應該課程改革,多學一點英文。」杏停頓了一下,續道:「我當時是初中才學英文,連高中一共學了六年,畢業後即使上大學也不用再修英文,而且我們都只學讀和寫,完全沒有會話課。」我還是第一次聽日本人抱怨學校不夠重視英文。

 

杏又說她因為喜歡漢字,以前學過中文,但普通話的音調實在太難,她學沒多久就放棄了。我聽了有點嘖嘖稱奇,杏是我在溫哥華遇見說自己喜歡漢字的第二個日本人;以前看卡通,那些主角都嫌漢字難記。

 

有次我們聊到日本人的集體主義,杏慨嘆自己不是很能融入日本人的一些小圈子,後來就不太想跟好朋友以外的人社交。她說,一群女生圍在一起,通常只有兩個話題:講其他女人壞話,以及,討論男人。她因為兩樣都不想講,出席這種社交場合就覺得很累。

 

我問她到了現在日本社會還是期望女性結婚生子,然後相夫教子嗎?杏說,很多人已經開始有想法上的改變,可是主流價值觀還是覺得家庭是女人最美滿的歸宿。她身邊的朋友,不管結婚前想不想要小孩,婚後礙於雙方家長的壓力,還是生了孩子。可是有了小孩在日本通常就意味著要辭職當家庭主婦,但杏並不想選擇這樣的道路。

 

杏說:「我想選擇事業。我有想要做的事。我覺得結婚生子也很好,我見我的朋友也很幸福,可是我想選擇另一條路。」她強調:「真的,我覺得這兩種生活都很好,只是我想選擇的是我的理想。」

 

我問她的理想是什麼,她馬上雙眼發亮:「我在十六歲的時候就愛上了飛機,立志要成為機師,我從那時起就想當機師,這就是我這輩子要做的事。」

 

我有些意想不到,問她是要開哪種飛機?她答:「小型飛機!在日本當機師只能在航空公司上班,或者為軍方服務,我想開的是小型飛機!」她接著告訴我,這次來溫哥華,除了學英文,還為了學駕駛飛機。她已經有了 Land Airplane 的駕駛執照,接下來還要學 Seaplane,和考取 Commercial Pilot 的證照。我還是這時才知道飛機的駕駛執照原來有那麼多款。

 

「因為我要跟地面控制塔暢通無阻地溝通,所以我一定要學好英文!」杏這麼說,一臉堅毅。

 

因為飛行駕駛學校不便宜,為了存學費,畢業後杏在日本工作了超過十年。「我以前是當銷售人員的,很辛苦、壓力很大,每個月都要達到一定銷售目標,如果數字不達標,就會被罵得很慘。」杏苦笑。「我很喜歡很喜歡日本,可是我不想繼續在日本工作了。你知道嗎,日本人都是沒有 hobbies 的,因為我們大部分時間都在工作,下班後都累得什麼都做不了。」

 

杏因此對加拿大充滿憧憬,她覺得這是一個可以讓她實踐理想,以及自由自在地生活的美麗新天地。

 

我在頃刻想起,當年因為醉心日本文化而去了日本進修的友人 A,以及曾經對加拿大充滿遐想,而一度在加拿大生活了六年的日裔中文作家新井一二三。

 

幾年前,深愛日本的友人 A 毅然辭職去日本唸書、打工,在日本生活了一陣子之後,也不是說不喜歡日本了,只是發現很多事情畢竟和自己想像的不一樣,後來又回了香港。某程度上來說,那一趟旅程,也可算是以某種幻滅告終。

 

至於新井一二三,她是一個生於典型日本家庭的不典型日本人。大學時代開始學中文,學到出神入化,八十年代就已經逐漸用中文寫作,為報紙雜誌寫專欄。大學畢業之後,她在《朝日新聞》當過一陣子記者,但很快就厭倦了日本職場陳腐守舊的那一套,毅然辭職去了加拿大。加拿大對於當時的新井來說,是一個自由平等的天堂,她由衷地嚮往著。然而現實卻跟瑰麗的想像差了十萬八千里,我讀她的散文集《媽媽其實是皇后的毒蘋果》,她筆下那六年的加拿大生活,與其說是苦樂參半,倒不如說更多是痛苦的時光。到了最後,新井對於加拿大完全理想幻滅,離開加拿大去了香港工作,最後輾轉回到日本定居。

 

人大了自然就會聽說很多關於幻滅的故事;我們對未知的世界懷有希望與憧憬,那些都是純然美好的想像,可是想像總是與現實有點出入。或多。或少。於是多數的憧憬與想像,等在最後的結局都是不同程度的幻滅。

 

杏想要留在加拿大發展,不得不解決「永居」的問題。杏因為過了作為移民最受政府歡迎的二十幾歲,英文分數也不特別高,要申請移民並不容易。然而對於這一點,杏卻非常樂觀,她說:「我不擔心。我在溫哥華有個朋友,她十年前從日本來加拿大的時候已經五十歲了,單人匹馬自己一個來,當時在加拿大也無親無故,可是現在她已經擁有幾間屬於自己的餐廳了。她常常都鼓勵我:既然我可以,你也一定沒有問題!我相信她的話!」

 

杏很堅定,即使為了申請永居,她可能必須先在餐廳打兩、三年工,做一些頗為辛苦,也不是她本來想做的工作,她還是沒有半分遲疑。

 

「怎麼說也好,我也在一步一步地往目標前進了。每次只要一小步就好,一步一步來,慢慢來也沒關係。」杏這麼說。

 

我想起之前在另一個 Meetup Event 遇見過的一個印度工程師,他堅持日本人和其他亞洲人不一樣,日本人有理想,看動漫就知道。我當時難免覺得有點好笑;虛構的漫畫怎能當真?可是如今看著杏,我心裡有著淡淡的感動。那些熱血漫畫,可能畢竟反映了一些人的真實心情。

 

溫哥華有個水族館,我之前去參觀的時候,在館內看了一套關於三文魚的紀錄片。旁白說:即使三文魚的洄游過程險阻重重,甚至九死一生,也不是所有三文魚最終都能抵達目標地,牠們還是年復一年,義無反顧地堅定前進。那就是三文魚的生命本質。

 

對於杏來說,追逐十六歲時就許下了的那個機師夢,可能也正是她的生命本質,甚至意義所在。

 

 

*新井一二三散文集的全名為:《媽媽其實是皇后的毒蘋果?新井一二三逃出母語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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