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27日 星期五

年初一在溫哥華華埠


 

年初一恰好是星期日,去了溫哥華的唐人街逛了一圈。這邊的 China Town 以前應該是叫「華埠」吧,偶爾看見一些介紹溫哥華歷史的東西,總是閃過「華埠」這兩個字。

 

我公司有個來自南美的同事最愛參加各種節慶,很久以前她就跟我提過去唐人街慶祝農曆新年。今年她也去了,星期一上班時一臉興奮地對大家說:「太好玩了,有巡遊又有各種攤檔,我整天都在 party!」我不禁莞爾;過新年等於 party 嗎?我想小時候的我聽了一定瞪眼起碼十秒。

 

我無幸得見新年巡遊,主要是起牀之後在寫小說,寫到下午才出發去唐人街,結果去到時巡遊已經完了。在唐人街悠逛了一圈,新年確實很熱鬧,滿街都是人,而且也不止亞洲人,而是什麼種族都有。走過大街時,中式包點店門前大排長龍,男男女女,不分種族,都站在大馬路用手掰開包子,趁包子還冒著熱氣,大快朵頤。

 

我好奇走近包點舖湊熱鬧,看完那些招牌大包有點卻步——雞球大包的餡料為什麼是粉紅色的?原來雞包有火腿和鹹蛋黃……的嗎?想想我也不是特別喜歡吃包,就沒有去排隊。

 

下午沒有巡遊,但有舞獅,好幾家店都請來獅子在店門前歡欣躍動,吸引很多人圍看。有趣的是大人看得津津有味,小孩要不面無表情,要不狠狠皺眉,令人發噱。我反正是覺得人比舞獅好看。

 

除了包舖,還有一間……嗯,植物店(?)請了財神站在門口宣傳店面。我原本以為是賣什麼中式雜貨的,一進去才發現店裡都是滿滿的綠色植物,而且因應新年,兩邊的貨架放了一堆應節裝飾,最神奇的福字揮春上面放著一疊假紙鈔……呃,這個設計,發鈔的莫非是那間大名鼎鼎的……地下銀行???貨架另一邊則堆著紅燈籠,聽說這邊的新年慶祝方式是「玩燈籠」……好奇那麼中秋節大家都在幹什麼。

 

唐人街的街景讓我想起了肥肥和董驃的賀歲港產片《富貴再逼人》,這裡的街景和電影裡的溫哥華如出一轍,彷彿時光定格了在八十年代,倒有一種另類的熟悉感。小時候過新年的時候,電視總是在重播各種賀歲電影,「富貴逼人」系列我應該看過至少兩次了吧?那時對加拿大一點概念也沒有,只記得老一輩都說加拿大是「艱難大」,電影裡舉家移民加拿大的肥肥一家,也是各種笑中有淚。

 

但小時候哪裡會對這些事感興趣?加拿大再艱難,也是別人的故事,不關我事。最深刻的反而是有一幕,在現實裡是資深馬評人的董驃在電影裡被安排去講馬,他在電影裡的角色是一個過氣新聞主播,從來沒有報導過賽馬,第一次報導賽事時,他手忙腳亂地道:「一開閘,一堆馬衝了出來,也不知道哪個跑在前面,有白馬有黑馬,左邊三隻,右邊四隻……入直路了,黑馬在前,白馬在後面……白馬,黑馬,白馬,黑馬……過終點了!一堆馬一起衝過終點!」小時候看到這幕笑不可仰,同時心想:換我來講的話,應該也是:「啊,一堆馬衝過了終點!好像是深色那匹贏了!」

 

 相關連結

「一堆馬衝過終點」電影片段: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co09DgZAzU


 

新春無聊故事兩則

 


〈之一〉

 

新年想吃點好吃的,於是忍痛買了很貴的牛仔骨,醃好後包錫紙用焗爐烤熟,室友聞香而至,問:

 

「你在煮什麼這麼香?」

 

剛好時間夠了,牛仔骨出爐,我打開錫紙讓她看,她表情有點意外:「這個看起來很好吃。」試吃後確認味道正常,室友一臉困惑驚訝,問:「你自己調味的?」

 

我點頭,向她解釋:「牛仔骨很貴。」

 

她皺眉:「所以呢?」

 

雖然不明白為什麼事情如此顯而易見她還是不能理解,但我還是很有耐性地解釋:「很貴所以不能亂煮,一定要嚴格遵從食譜調味——不,」我更正道:「不止調味,是所有步驟都要跟足,不然就浪費這很貴的食材了。」

 

我室友瞪著我。

 

我看著她。

 

然後我就見她嘴角抽搐了一下,問:「那麼你平時煮飯為什麼就不能認真一點呢?」

 

我比她更困惑。「認真很累呀,每做一個步驟都要停下來對一下 YouTube 的教學片太花時間了,我還是喜歡自由發揮一下。」

 

室友的表情⋯⋯真是難以形容。她再這樣嘴角抽搐下去,我都快擔心她要中風了。

 

〈之二〉

 

年初一的大餐是迷迭香羊架、香草焗大蝦、蒜香牛油龍蝦尾、以及包含小籠包在內的超市急凍點心拼盤。我煮好之後招呼室友一起吃:「趁熱吃,這餐很好吃!」

 

室友習慣了我亂七八糟,毫無章法可言的「下廚風格」,早就對這種不倫不類的「中西合璧」麻木無感,僅是在聽見我充滿信心的大力推薦後,狐疑地挑了挑眉:「你怎麼知道很好吃?你好像還沒有試味吧。」

 

「不用試味,這是我在超市買的那種預先調好味的冷凍食品包,你放心,一定好吃!」

 

室友試吃了羊架和大蝦,果然滿意味道:「是真的好吃!」

 

我得意洋洋:「我就說肯定好吃,因為不是我調味的嘛。別人調味的都肯定好吃!」

 

她看著我。

 

我一臉興奮雀躍地看著她。

 

⋯⋯你確定只要不是你調味的好吃,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

 

「有什麼所謂,不是我調味的,畢竟還是我煮的呀。你看,我煮熟了,而且放焗爐的時間剛剛好。」我充滿自信。

 

然後我看見室友的半邊臉又開始不受控地抽搐了一下,真是不由得開始有點擔心她的健康狀況呀。

 

2023年1月14日 星期六

[深宵讀書系列] George Orwell〈WHY I WRITE〉





午夜時分讀到 George Orwell 的散文〈Why I Write〉,明明很睏了還是馬上精神一振,讀到捨不得睡。

 

不愧是 George Orwell,看什麼都那麼有洞察力,寫「作家」這種生物更是一絕。我沒有讀過比這更一針見血的描述了。

 

文章的第一段已經令我心有戚戚焉。的確很多沉迷寫作的人,大概都是從很小的時候開始,就知道寫作恐怕就是自己畢生的志業,令我有點訝異的,反而是他自言他在十七至二十四歲期間,極力嘗試摒棄這個志願,即便他知道這其實有違他的天性。

 

outraging my true nature」,我咀嚼著這幾個字,覺得這真是說得再好不過了。我的「放棄期」出現得比他晚,大約二十四歲的時候我覺得心灰意冷,停頓了很多年。我不若 George Orwell 聰慧,很遲才明白放棄寫作等於背棄自己的天性。我以前從未想過,如果不寫作,其實是等於剝奪了靈魂的一部分,等於我這個人是不完整的。我從來沒有用這麼浪漫的角度看待過寫作。

 

然後 George Orwell 講他寫作某程度是因為寂寞:「I was somewhat lonely, and I soon developed disagreeable mannerisms which made me unpopular throughout my schooldays.」印象中白先勇也講過自己年少時相當寂寞,不知道作家是不是天生不合群的比較多。

 

喜歡寫作的人,大多喜歡講故事,不一定是講給別人聽,更多可能是講給自己聽。George Orwell 憶述他一開始幻想自己是其他人,在幻想中過另一種生活,接著他就迷上了「敘述」。這一段我也很有共鳴,我也是非常習慣在腦海裡「描述」自己所見、所聞、所想,習慣到 George Orwell 不提,我完全沒意識到大部分人大概都不會這麼做。

 

這篇散文最為人熟知的,是 George Orwell 提出的「四個寫作的動機」——純粹的自我本位 (Sheer egoism)、對美學的追求 (Aesthetic enthusiasm)、為後人紀錄歷史真相 (Historical impulse),以及為了議論政治 (Political purpose)。再一次,我為他的敏銳感到驚嘆。他提出的這四個動機十分合理,我不能認同更多,只是我從來不曾用如此理智的角度分析自己為什麼要寫作。

 

George Orwell 堪稱字字珠璣,讀到最後一段那一句「All writers are vain, selfish, and lazy, and at the very bottom of their motives there lies a mystery.」,我不禁會心微笑。我想是的,作家都是虛榮、自私,又懶散的,而且最深層的寫作動機,是一個連他們自己也說不清的謎。

 

誠如 George Orwell 所言:「Writing a book is a horrible, exhausting struggle, like a long bout of some painful illness. One would never undertake such a thing if one were not driven on by some demon whom one can neither resist or understand.

 

寫作的過程艱難而痛苦,如果不是受魔鬼所惑,又為什麼要做創作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呢?

 

 

George OrwellWHY I WRITE〉全文見:

https://www.orwellfoundation.com/the-orwell-foundation/orwell/essays-and-other-works/why-i-write/

 

 


2023年1月13日 星期五

新一年,好開始——失而復得的行李


 

我的行李找到了!我終於有衣服可以穿🤡

 

在我的行李失蹤了快要兩個月的時候,我突然收到三通未接來電,不久後我的行李就神秘地出現了在我家門口,令人不禁驚嘆「傑克真是太神奇了」!

 

經過是次「行李寄失事件」,我覺得我對於「坐飛機」的奇怪知識增加了。

 

我這趟去英國,買的是舉國知名 (aka 全加拿大都知道服務爛) Air Canada。當時加航的網站只有 Air Canada + British Airways 的選項:溫哥華往返倫敦坐加航,來回蘇格蘭坐英航。這種聯營的行程安排我以前試過很多次,一直很順利,但在外國住久了,對英加兩國多少有點了解,直覺擔心這樣跨航空公司容易「中伏」,事實也證明,這真的是一個很錯的決定。

 

經此一役,我學到以下慘痛教訓:

 

  • 可以坐同一間公司就不要坐不同的公司,因為會很麻煩。譬如我回程時加航不讓我 online check-in,到底可以怎麼 check in,打電話開英航和加航,得到了截然不同的答案。

  •  我在溫哥華機場發現很多印度乘客把自己的名字和電話大大隻字寫在 A4 紙上,貼在行李箱。換成是以前,我肯定覺得很奇怪,現在我完全明白。我向航空公司查問行李去向時,他們答沒我找到可能是因為「行李上綁的識別標籤弄丟了」。
  
  • 坐不同航空公司弄丟了行李應該找誰處理?答案是:最後那間航空公司。以我這次為例,因為去程最後一班機坐的是英航,就聯絡英航。英航回覆查詢的速度很快,大約是一個工作天;我也有聯絡加航求助,收到的自動回覆是回應時間需要 45 個工作天;直至今天,也還沒有任何人跟我聯絡過。
 
  • 領不到行李有兩種情況:delayed / lost。如果行李遲到,超過一定時間可以向航空公司要回買必需品的錢;如果行李一直找不到,失蹤超過 21 天後就當「遺失」處理,可以向航空公司索償。

 

這次弄丟了行李真是帶給了我很多麻煩,令我非常頭痛。因為上班太忙,完全沒有心力處理索償的問題,我是拖到不能再拖了,才跟保險公司和和航空公司聯絡。我出發前在加拿大買了 M 字頭那間大公司的旅遊保險,因為當時只關心醫療的問題,沒有留意行李的部分,出事後才發現保額並不高。我的朋友都說我可以同時向航空公司跟保險公司索償,但我打電話給保險公司,對方卻說我只能二擇其一,而且語氣也不太友善。後來我加拿大的朋友說,買保險的話,我應該選 BCAA

 

最後我選擇跟比較好說話的英航打交道。英航很快就賠償了我一千加元。他們沒有透露賠償的上限是多少,我英國的朋友告訴我,按歐盟規定,歐洲航空公司的上限都是 €1,300。不過英國脫了歐,可能已經不在此列。

 

有趣的是我加拿大的同事全部問我有沒有透過信用卡向銀行索償,原來加拿大很多信用卡都附有旅遊保險,只要是卡主,就可以得到保障。我同事說他們之前行程出現問題,都是向信用卡那邊申請理賠。

 

我很多朋友都說,弄丟了行李多數是機場那邊出了問題,尤其是倫敦機場前陣子極其混亂,經常上報紙。我覺得這很有道理,很可能要負責的是倫敦機場。然而這次最令我刻骨難忘的是加航的熱線有多難撥通,以及想找一個職員對話到底有多難!四十五個工作天!我的行李都回來了我還沒有等到加航的回信。

 

總結:來到了新一年,真是好!

 

2023年1月12日 星期四

《正義迴廊》



去了看電影《正義迴廊》。

 

可以在戲院看香港的電影,這大概是住溫哥華的一大好處了。

 

看的時候,溫哥華只有一間戲院在上這套電影,那間影院很遠,坐巴士去要轉幾程車,花兩小時才到。一來一回,連看電影的時間,週日就這樣沒了。

 

然而電影好看,好看的程度是,即便看一齣電影花了一個寶貴的假日,還是覺得值得。

 

電影改編自香港的真實弒親案,2013 年的時候,時年 29 歲的周凱亮殺死父母然後碎屍,這宗案件當時在香港很轟動,傳媒的報導鋪天蓋地。我印象最深刻是新聞反覆強調周凱亮對父母的憎恨源於小時候他們逼他學鋼琴,不讓他打籃球。他認為這導致他無法長高,而長得矮就沒有女朋友。我不知道報導有沒有譁眾取寵,但我非常吃驚,覺得這樣的理由匪夷所思。

 

電影也有談及這個「憎恨的緣由」,並且從「覺得一生人都被父母控制,連嗜好也無法自由選擇」的角度出發,解釋電影裡的主角張顯宗為什麼決定弒親。電影雖然改編自真實案件,但電影與現實畢竟存在距離,看電影的時候我還是把電影當故事看,而儘量不把它看成是真實事件的還原。

 

電影嘗試解釋兇手行兇的動機,除了被人擺佈的憤恨,電影也幾度出現「loser」這個字眼,被借用旁人的評論點出主角張顯宗「太過在意別人的想法」。我邊看電影邊想,「loser」這個概念其實很神奇——所謂的「失敗者」是從何而來的呢?

 

我覺得是「比較」。

 

沒有比較沒有傷害,也就不存在所謂的「輸贏」。如果世界只剩下自己一人,還會考慮自己是不是「loser」嗎?恐怕不會。所以活在自己世界裡的人,生活應該比較愜意;不在乎別人想法的人,應該很無敵。

 

以「身高」為例,社會的確偏好男人長得高,我以前一個男同事曾經自嘲地對我說:「男人身高沒有 170 是一種殘疾。」但這並不代表人人都那麼在乎。朋友的前男友也長得矮,對身高從來不以為然,總是說:「王祖藍不也矮?還不是娶了個靚老婆。」朋友說,因為他很自信,所以從來沒有人覺得他的身高有什麼問題。可見「是不是一個問題」有時並沒有什麼客觀標準,只是我們大部分人都做不到我行我素。

 

《正義迴廊》反思什麼是「正義」,討論何謂「公正」。但對於我來說,這齣戲最觸動我的,其實是那再熟悉不過的「香港」場景。以前常常聽人說九龍寨城、舊啟德機場這些地方對於外國人而言特別有吸引力,因為在別處根本不會有這樣的街景,當時只覺困惑——不就是很舊很擠的一個老區嗎?到底有什麼好看的?如今在外國生活,終於明白那樣的街景,確實是獨一無二的。

 

我在新界長大,是名副其實的「新界羊」,戲裡的九龍舊區並不是我最熟悉的地方,可是看著那沒有電梯的舊唐樓,還有專做街坊生意的雜貨店,還是勾起了很多回憶。沒想到看一場戲,就勾起了那麼多的鄉愁。

 

電影一開始講法庭抽籤選陪審團,大部分人都不想當陪審員,被抽中的千方百計想脫身,編出各種推託藉口,其中一個青年就一本正經地說:「其實我已經不相信香港的司法制度。」電影裡鬨堂大笑。演到中段,講沒有錢的普通人想要打官司不容易,其中一個角色就吐出了那句大家都耳熟能詳的金句:「法律面前,窮人含_」,觀眾會心微笑之餘,大概不免莫名惆悵。

 

散場之後我對室友說:「我想家了。」


Montreal——我的蜜糖,可能是別人的毒藥


坦白說,雖然只去了 Montreal 幾天,但我還真是挺喜歡這個城市的,大概主要原因是街頭巷尾的好些角落太像愛丁堡。而為什麼喜歡愛丁堡呢?我可以舉出一百個理由,但說到底,「喜歡」這回事,無論是人抑或是城市,都是極其主觀的一種感受,有時連我們自己也說不清。

Montreal 各方面都很歐洲,除了建築物,可能連人的作風也如是。我在溫哥華遇到在 Montreal 住過的人,對 Montreal 評價兩極:喜歡的人說 Montreal 是他們在加拿大的最愛;討厭的卻往往是臉有難色。為什麼討厭不直接說討厭呢?因為臉有難色的全是習慣了婉轉的亞洲人;讚不絕口的則是清一色白人。至於其他族裔的人,我認識的那些,恰好沒有去過 Montreal

當然我遇到的人有限,sample size 過小,這只是一種觀察而不構成任何結論。我曾經直截了當地問過作為Montreal 原居民的朋友桑恩——Montreal 是不是很排外?」

因為是朋友我問得直接;桑恩答得認真:「視乎地區、視乎你遇到什麼人。老一輩比較有這種傾向,可是年輕一代基本上完全不甩這一套,大家追求的都是開放、平等和自由。」

「那麼不會法語能夠生存嗎?」

桑恩莞爾:「我有朋友只會一點也能生存,當然,會是最好。」

我在 Montreal 那短短幾天,遇到的人都頗熱情友善,我一點法文也不會,也並沒有感受到什麼障礙。只是,如果是長住的話,我想一定是另一回事了吧。

我這個人很自閉,不太擅長交際,放假最喜歡的活動是逛博物館。在 Montreal 幾個博物館走馬看花,覺得水平全部都很高,跟世界其他大型博物館比,一點也不輸蝕。可是如果是不喜歡博物館的人,這也就算不上是什麼優點了。

Montreal 其中一個最像歐洲而不那麼加拿大的地方,是在超市可以買到酒。我第一天到埗的時候就在超市買了一罐 Bellini,真是酒鬼無誤。而另一個很「歐洲」的點就是——嗯,那邊的亞洲菜,看起來很不亞洲。我室友在麵包店看見 Montreal 版本的「菠蘿包」時,徹底被嚇壞,問我:「這是遭受過幅射的菠蘿包嗎?」

——不要這樣啦,他們只是加了椰絲,並且手滑搓成橢圓形,變成一個有 Montreal 特色的菠蘿包——至少那塊「菠蘿皮」還在對不對?在歐洲吃亞洲菜不要太認真,同樣的道理於 Montreal 適用。

我是對吃不挑剔的人,最懶的時候把意粉醬倒在意粉上就一餐。可是眷戀亞洲美食的人,可能就覺得 Montreal 不那麼美好了。街上的風景美歸美,難道能吃嗎?

所謂「甲之蜜糖,乙之砒霜」,Montreal 算是我的蜜糖吧,但應該也是很多人的毒藥。

至於未來會想移居 Montreal 嗎?目前是不會。除了不想學法文,對我來說更可怕的是那嚴寒的冬天,作為沒有用的亞洲人,零下十度是我的極限了,謝謝,我一點也不想挑戰自己。

還有就是,Montreal 的稅很貴!溫哥華的銷售稅目前最高可達 12%,我已經很肉痛的了,Montreal 的稅率是貴到令人心臟病發的 14.975%,感覺上要在 Montreal 好好生活,一點也不容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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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的故事] 他的動畫夢〉


 


2023年1月1日 星期日

[別人的故事] 我要我的幸福,我去北歐追夢


 

加拿大的徐夕夜,亞洲的新年第一天,我想講一個關於勇氣與幸福的故事。

 

文誠是我的同事,也是我在全公司最要好的朋友。文誠性格開朗,人緣很好,但他只對著熟人話多,對著關係生疏的同事,則默默地劃下一條界線,保持禮貌的距離。最初,我和文誠一點也不熟。

 

而我第一次跟文誠交談,更是出現了一個異常尷尬的情境——有天,文誠帶了些小點心請同事吃,當時我也在茶水間,他禮貌地問我要不要吃。我上班沒多久,聽人說文誠的妻子廚藝了得,便邊吃邊隨口問:「這是你太太做的嗎?」

 

現場氣氛馬上變得有點尷尬,其他同事一臉欲言又止,文誠脾氣好,僅笑了笑,道:「不是,那是我做的,而且我沒有太太,只有丈夫。」

 

我尷尬得恨不得在地上挖個洞鑽進去,幸好文誠毫不在乎,那次之後,我們反而越來越常聊天,因為很投契,很快成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

 

文誠也是亞洲人,跟我年紀相仿。他告訴我他十幾歲的時候,想跟母親出櫃,但因為他的國家風氣保守,他就婉轉地開了個頭:「我覺得我這輩子都不會生小孩了……」結果他還沒說完,他媽媽立刻制止他:「你不要跟我說這個。」文誠馬上了悟他母親顯然一直知情,但他沒有生氣也沒有失望,他告訴我:「我當時想:好吧,你不想面對就不要面對,反正我有告訴你,而你也知道了。」文誠自此就大大方方地交男朋友,轟轟烈烈地戀愛,毀天滅地般失戀。他全家都知道,但都當作沒看見。文誠不在乎;他從小到大就是一個灑脫的人。

 

文誠告訴我:「我家裡很窮,繳不起大學學費,於是高中畢業後我就出來打工賺錢。當時真的很辛苦,薪水不好,工時也很長。我知道不進修的話肯定是沒有前途的,於是白天上班,晚上唸書。這樣持續了好幾年之後我還是想去唸大學,也越來越渴望去外地闖盪,見識一下這個世界,後來我就立志要存錢去外國留學。」他研究了很久,最後選定了北歐一個國家,因為那個國家連國際生都免學費。

 

「我只存夠了第一年的生活費就出發了,心想反正錢花光了就去打工,北歐嘛,餓不死人。」離開家鄉的時候,文誠順便揮別了他的前男友。到現在每當講起那個很爛的前男友,他還是會忍不住翻白眼。

 

換成是別人,手頭僅有那一點點錢,卻要去一個離家極遠,言語不通的陌生國度,大概擔心都要擔心死了,文誠卻一派輕鬆,處變不驚。人生第一次去北歐,他沒有半點擔憂害怕,只有滿心好奇興奮。

 

在北歐那幾年,文誠一如他期盼那樣,刻苦用功地讀完了他夢寐以求的大學學位;與此同時,也在計劃之外地認識了他人生的摯愛,結了婚。

 

文誠給我看他老公的照片,甜笑道:「你覺不覺得我們長得有點像?」文誠是亞洲人,他老公是歐洲人,坦白說完全不像,但我看見了他們眉宇之間那種心靈相通的幸福,於是我笑著點了點頭。

 

文誠之所以出現在溫哥華,是因為他老公被派駐加拿大。文誠說:「他比我聰明,讀書比我好,事業發展好我很多。現在因為他賺錢多,我賺錢少,所以家裡大部分開銷都是他在承擔。我覺得他這樣太辛苦了,我打算再去唸書,找份比較好的工作,這樣他就可以找份輕鬆一點的差事,享受一下生活。」於是文誠辭職了。

 

我哀嚎著我也想辭職,文誠一臉認真地對我說:「我覺得做人有時是要肯冒險的。我當年在家鄉有份穩定工作,辭職去外國唸書就等於要放棄一切,但我還是去了。如果我當時沒有去,也不會有今天的我。」

 

稍頓了一下,他續道:「你看看,這間公司的待遇明顯是不好的,還是有人因為害怕改變而留下來。我們上班不外乎求兩件事:要不求財,要不求滿足感。既然在這裡是兩樣都沒有,那麼留下來除了浪費時間還有什麼意義呢?」

 

文誠搖搖頭:「太多人適應了一種生活模式之後就不願意作出改變,不想再冒險了;不冒險又想得到幸福,哪裡有這麼好的事?」

 

文誠開導完我,看看時間差不多,便拍拍我的肩,瀟灑地跟我講再見。我目送他離去,覺得他真是連背影都寫著「自由」這兩個字。

 

做人活得灑脫,也真是一種境界了。

 

來到 2022 的尾聲,或者我該學會的是,用輕鬆的心情面對人間的挑戰。




[別人的故事]系列

〈他的動畫夢

〈憧憬與失望〉

〈「我為了來這裡,賣掉了家裡的一切!」〉



 

Anything worth doing is going to be difficult

很喜歡這幾句話,所以直接從文章截了圖。 講得真是太好 —— 但凡是值得做的事,當然不會是容易的;而無論你認為自己是不是能夠做得成一件事,這種想法都會是對的。那就是 self-fulfilling prophecy ,自證預言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