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9日 星期二

Kelowna 之旅

 


七月的時候,我去了一趟 road trip,去的是同屬 BC 省的 Kelowna,從溫哥華開車過去大約四、五個小時。

我沒有車,也不會開車。開車的是朋友。朋友有輛八人車,載著幾個朋友去 Kelowna 玩了三日兩夜。我問朋友,我們這樣算不算是 road trip,朋友點頭,斬釘截鐵:「算!」我於焉成就解鎖,人生第一次嘗到著名北美「公路旅行」的滋味。

也真的挺好玩的。

我這也是這時才知道有樣東西叫「Spotify Road Trip Playlist——畢竟開車幾個鐘,不放點音樂很無聊。

朋友說在北美,比起坐飛機,大部分人更喜歡自駕遊。我想想覺得也很合理,畢竟大陸相連,大部分地方都是陸路可到,不像香港,去日本韓國台灣車根本開不到。

最初決定去 Kelowna,是因為有兩個朋友想去摘車厘子。他們說溫哥華沒有櫻桃園,要摘得去 Kelowna。他們還讓我看 Kelowna 櫻桃園不同品種櫻桃的採摘時間表,看得我眼花撩亂。在鄉下人的認知裡,車厘子就是車厘子,從來沒有聽過這麼多品種的名字。

去到 Kelowna 之後,主打也就確實是去了摘櫻桃。我們幾個都是「四體不勤,五穀不分」,手忙腳亂地扶著梯子爬上爬落,見到有貌似夠熟的車厘子就逐顆摘下,一點效率也沒有。櫻桃園主人一看,啼笑皆非,對我們說:「櫻桃要連梗摘,才能夠保存得比較久。這些不連梗的放不了兩天,你們要盡快吃掉。」他拉住櫻桃梗往上輕輕一用力,櫻桃便連梗脫落。這時我們才恍然大悟。

我以前從未去過果園摘水果,這個體驗頗新鮮。不過我並不會特別想要再去第二次,因為其實自己摘的櫻桃並沒有特別好吃,也沒有更便宜。我去摘的時候櫻桃 $4 一磅,和超市的售價差不多。

除了去果園,我那些身手矯捷的朋友還想去行山。他們本來的計劃是去行 Canyon Falls Trail,去看瀑布。結果一去到,我看見起點告示牌上標示的行山徑難度赫然是「Most Difficult」,馬上後退幾步,微笑著對朋友說:「你們去吧,我在山下等就好。」

我上次去爬「中等難度」的山,已經覺得自己快要死了,挑戰「最難」的話,恐怕沒兩下子就要直昇機救援。

朋友看了看,入口不知道什麼原因被封起來了,幾個朋友商量了一下,為了安全起見,決定放棄。就在此時,幾個一身輕裝的行山客在我們面前翻過圍欄,有說有笑地往瀑布方向前進,那副輕鬆的姿態,像來野餐郊遊。

幾個朋友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臉上不由自主地流露「我真是廢」的神情。獨我非常心安理得——我就一直都是廢柴啊。

山沒行成,去了逛酒莊。Kelowna 有好些葡萄園,釀酒業頗負盛名。我們前後去了兩個。第一間叫 Gray Monk,試酒只要 $10,可以試白酒紅酒粉紅酒。酒鬼魂馬上蘇醒,一馬當先衝了去吧檯。試完一圈,我發現 Rosé 一般,紅酒難喝,白酒倒是不錯。我留意到現場不少人都是喝了一口紅酒就放棄,可見紅酒不好喝是共識。這時我想起在加拿大僅有的幾次紅酒體驗都令我懷疑人生,突然意識到問題可能在於我點錯了酒。我要買的應該是白酒而不是紅酒。




後來我們還去了另一個叫 Mission Hill 的酒莊,這間酒莊可豪華了,價錢也是第一間的幾倍,試酒要 $40。我這種窮鬼當然沒有試。這時朋友告訴我,加拿大真正出名的其實是「冰酒」,味道偏甜,好喝但很貴。可惜正因為冰酒貴,兩間酒莊都沒有提供付費試飲。




沒喝成冰酒,晚上吃飯時我倒是試了久仰大名的「Root Beer」。來了加拿大之後,我經常看見「Root Beer」的廣告,以為這是一個啤酒品牌,跟朋友一起去餐廳吃飯時才知道,這哪裡是酒?名字叫「Beer」,真身卻是貨真價實的汽水。

一個朋友問我:「你有沒有喝過沙士?味道差不多。」我搖頭,點了一瓶。

Root Beer 的味道很微妙,我相信我臉上的表情也同樣微妙。朋友問我覺得怎樣?我微笑道:「很特別!」暗地裡把那瓶 Root Beer 推到一邊。

這次的 Kelowna 之旅也就差不多是這樣了。我們還去過湖邊閒逛,Kelowna 的湖非常清澈,很多人在那裡游泳,但我們沒有帶泳衣,也就只能望湖興嘆。

Kelowna 的感覺很悠閒,很有「度假勝地」的感覺。我覺得最令我意想不到的,是在這裡比較少見到少數族裔。習慣了溫哥華的種族多元,在 Kelowna 的街頭行走,不由得注意到這邊絕大部分行人都是白人。這時就深深地感受到,加拿大很大,不同城市有截然不同的面貌。

我們去 Kelowna 那幾天太陽很大,天氣很熱。溫哥華一帶已經好久沒有下過雨了,大概是因為天氣太乾燥,大約十天前開始看到 Kelowna 山火大面積蔓延的新聞。從新聞的照片看來,火勢非常嚴重。剛好正值加拿大通過新的新聞法,Facebook 限制加拿大用戶瀏覽新聞,加拿大這邊已經無法在 Facebook 上看見任何加拿大本土的新聞報導了。但大部分人習慣了依賴社交媒體了解最新資訊,Facebook 的做法惹來各方抨擊,認為這樣令很多居民沒有辦法第一時間了解山火的最新發展。現在的山火嚴重到,很多受影響地區的居民要緊急撤離,就算是距離 Kelowna 四、五小時車程的溫哥華,過去這兩個禮拜,也是肉眼可見天空灰濛,煙霾瀰漫。

只能希望快點下雨吧。下幾場大雨,讓山火熄滅。

 

2023年8月23日 星期三

紐約啊紐約

 


去紐約已經是一個多月之前的事了,但因為我的拖延症,就一直拖到今天才終於把紐約寫完。

我一直被朋友取笑「作為一個窮人,卻有貴族的嗜好」——不是買房地產,我也很想自己有這樣的財力——朋友是笑我沒有錢卻鍾情藝術。

這次去紐約,我首先想到的當然是 Broadway Show,百老匯表演從小聽到大,如雷貫耳,終於有機會去紐約當然是要去看個三五七場。

——然後我就被嚇到了。我的意思是被票價。譬如我以前在倫敦看過的《The Book of Mormon》,在紐約的劇場,即使是最山頂的位置,最便宜也挨近一百美元,而我當年在倫敦看的時候,最低價的票是紐約的三分之一。當我往下滾動網站頁面查看那些比較好的位置時,我更是驚呆了,嘴巴久久無法闔上。

三、四百美金一張票,這是在開玩笑嗎?!我開始認同這根本就是貴族才有資格染指的玩意。




這麼貴的門票,我是看不起的。然而以我以前看表演的經驗,我深信這些劇場一定有一些賣不完的票在最後一刻瘋狂打折,於是我不死心地 Google last minute ticket,最後果然被我找到了——Harry Potter and the Cursed Child》,位置還可以,USD$72。價錢比我以前看過的表演來得貴,但總算勉強付得起。

這套哈波舞台劇並不是音樂劇,所以沒有歌舞表演,但舞台效果卻非常震撼——起碼對我這種鄉下人而言——我像是看了一場精彩的特技表演 + 高階魔術 show。劇中的書會被「魔法」牽引瘋狂自動揭頁,演員跳進在舞台上憑空出現的「人工湖」,還有各種紅光綠光迸現的魔杖大戰,相較而言,在整個會場內飛來飛去的催狂魔只算是小兒科了。我邊看邊讚嘆:科技果然是個好東西。

除了 Broadway Show,我自己最心心念念的當然就是紐約的世界級美術館。我先去了 MoMA,再去了 The Met。那個有很多明星走紅毯的 Met Gala 就是在大都會藝術博物館裡舉行。MoMA 不愧是現代藝術的殿堂級博物館,很多載入藝術史的傳奇藝術品,都是 MoMA 的館藏,其中就包括梵高的 Starry Night。我去 MoMA 本來最想看的就是 Starry Night,沒想到它剛好外借了。

正有點失望之際,第二天去 The Met 的時候,竟發現原來 Starry Night 是外借了給 The Met 辦梵高特展,也實在是很難形容那一刻的驚喜之情了。

我去 The Met 去得正是時候,除了梵高特展,The Met 還正在辦老佛爺 Karl Lagerfeld 的回顧展。那些衣服啊,真是漂亮到我都快要因為覺得太幸福而落淚了。




我去紐約之前,一個在美國留過學的朋友對我說:「紐約嗎?香港人去應該不會覺得有什麼特別,就很香港的一個大城市。」就連我申請美簽時遇到的面試官,也是這樣說。然而,紐約的感覺雖然和香港很相似,卻絕對不能形容為「沒什麼特別」。譬如我想全世界沒幾個地方,有紐約這種級數的劇場和藝術館。

紐約的一切都非常精緻,無論是餐廳、劇場、博物館、時裝⋯⋯都是世界第一流的水平。我去完紐約,就覺得難怪我那些年輕加拿大同事對美國的大都市充滿嚮往,常常對我說他們將來一定要去美國闖蕩。換成我是他們,在二十出頭的年紀,大概也會很想搬去美國工作、生活吧?雖說都是北美,美國與加拿大提供的機會畢竟非常不一樣。

當然,人間沒有天堂,美國自然不是什麼完美無瑕的應許之地。我認識的人之中,嚮往美國的,清一色是年輕一輩,年紀大一點的,要不對美國沒有感覺,要不就因為年輕時去過美國生活過幾年,而對美國深惡痛絕。有一個主管級同事就在一次閒聊時這樣說:「我在美國工作了很多年,你無法想像那些美國人有多無知,他們以為美國就是世界的中心,態度非常傲慢,也非常沒有禮貌,而且是徹頭徹尾的種族主義者。」

因為公司裡的很多人,要不去過美國,要不跟美國人打過交道,這個話題很快引發了其他人的興趣。一個巴西同事便插嘴道::「在聊什麼?Stupid Americans 嗎?他們確實很蠢,美國以外的事一概不知。我敢打賭,大部分美國人沒有辦法舉出巴西的三個城市。上次他們想來想去就只想到『首都』里約熱內盧。我心想,里約熱內盧不是首都好久了好嗎?」她翻了個白眼。

我正聽得津津有味,冷不防聽到同事這句抱怨,額際不由得悄悄冒出涔涔冷汗。原來巴西的首都⋯⋯不是里約熱內盧嗎?慘了,巴西的首都在哪裡?

鄉下人啊!我果然是愚昧無知的鄉下人啊!

然而我還是強作鎮定,不懂裝懂的點點頭,附和著兩位同事:「對啊,真是蠢啊⋯⋯

 

2023年8月13日 星期日

[超無聊日常] 九唔搭八的幾則感想

看見#深度西班牙推薦 Amazon Prime 的新戲《Red, White & Royal Blue》,我剛好這個月有訂 Amazon Prime,便看了,看完覺得果然不錯,馬上推薦給我的所有 gay friends 和一眾腐女朋友,大家一致好評,簡直是看過的都說好。

 

故事講述平行時空的美國總統兒子 Alex 戀上英國王子 Henry,設定非常 juicy。現實中「哈利王子」的正式名字正是 Herny,電影也不忘抽水,讓戲裡的王子講了這麼一句臺詞:「Well, technically, I’m the spare.」呃,現實裡的哈利王子除了確實是「spare」,還剛好寫了那麼一本自傳叫《Spare》。很多人都說扮演王子的演員 Nicholas Galitzine 長得像王子,可是對照一下現實中貨真價實的王子……我們還是逃避現實吧。然後在評論區竟然有人提起 Joe Biden 那醜聞纏身的兒子……我只能說 FF 的時候就不要面對現實,OK

 

我以前很少看 BL,近年多看了一點主要是去英國讀書時,同宿舍的好朋友安涾娜很迷 BL。這次我當然是第一時間就向她推薦。安涾娜看得心滿意足,說邊看邊禁不住嘴角上揚,我告訴她:「台灣人管這叫姨母笑』,廣東話沒有這種講法,但我覺得姨母笑』很傳神。你肯定就是在姨母笑。」安涾娜回我一排 emoji

 

我跟安涾娜接著又聊了一會天。她在英國唸博士,說日子算是過得不過不失吧。我大部分在英國認識的朋友都留了在英國,有時我非常想念他們,也會有點掛念蘇格蘭。我覺得在蘇格蘭那一年,是我人生很難忘的一年。如果不是找工作太難,我應該會像他們那樣留在蘇格蘭。

 

最近在很多港人移英群組裡,都看見有人談論一條 YouTube 片:一個香港媽媽移民英國之後很不習慣,邊拍 YouTube 邊崩潰痛哭,說雖然很努力想要適應,卻怎麼也適應不了英國的生活,覺得自己很沒有用。不少人對這位媽媽的崩潰嗤之以鼻,覺得她小題大做,太過嬌慣,沒有適應能力。我看完影片再看留言,心裡百般喟嘆。

 

即使我自己很喜歡英國,也不得不說英國有英國的缺點,而且這些缺點對於某些人說可能是很難克服的問題。譬如天氣。我自己對陰雨天無感,雖然冬天三點就天全黑兼下雨很不方便,但我個人並不至於抑鬱,然而我另一個同學則對英國的冬天深惡痛絕,一直跟我說:「這到底是什麼鬼地方!」後來英國宣布封城時同學更是乾脆跑了去其他歐洲國家。我自己對英國的天氣是沒有所謂,但我覺得同學的不適應也是很真實的。

 

又譬如脫髮的問題,我剛去英國的時候掉了很多頭髮,身邊幾個留學生也一樣大量脫髮。我想我們大約都掉了一半的髮量吧。但因為我們幾個恰好頭髮都很多,沒了一半頭髮看起來還是很正常,就沒有受到太大困擾。換成是本身頭髮少的人,這可能就會造成很大的精神壓力了。很多人說硬水導致脫髮是無稽之談,事實上也確實不是所有人都有脫髮。我懷疑這是水土不服的一種。我的歐洲朋友本來就飲用硬水,一點事也沒有。至於其他同學,在第一年過後,也慢慢適應,沒有再大量脫髮,只是減少了的髮量,也沒有長回來。這些問題是不是一個問題呢?因人而異。只能說要適應外國的新生活確實是不容易的。

 

香港人的移民熱點,目前是英國、加拿大和澳洲。最近看到新聞報導,說德國將廢除禁止雙重國籍的限制,還打算大幅度降低移民門檻。我以前學過德文,曾幾何時有想過去德國,就好奇看了一下。按照目前的報導,似乎去德國的難度將會變低。簡單來說,就是德國政府明年將會推出一種叫做「Chancenkarte (英文為:Opportunity Card)」的新計劃,就算不會德文也有機會拿到工簽去德國找工作。我上網簡單查了一下資料,很遺憾地發現文科生在德國找工作似乎還是比較艱難,德國現在比較容易就業的是 IT 人才。只是啊,如今全世界都在搶 IT 人才,有這樣的資歷,大抵選擇很多,未必想去德國。因為,說是不需要會德文,語言卻始終是一個很大的門檻。完全不會德語的話,在德國恐怕很難生存。即使是有新聞裡提到的 B1 水平,我個人覺得在德國生活還是不很夠,更別提未必能夠理解語言背後依附的不同文化和邏輯了。

 

結論是:「人生」這個真實遊戲好難玩,還是回去看平行時空裡,總統兒子和王子甜蜜相戀的童話故事吧 ()


2023年8月6日 星期日

芭本海默

最近流行「芭本海默」,我湊熱鬧也去了戲院看了這兩套電影。

 

以前在香港看電影時,就算是港產片,也例必有中英文字幕。慣了電影有字幕,最初在加拿大看電影就很不習慣,總覺得字幕處空蕩蕩的,好像少了些什麼。啊,當然,更大的問題是沒有字幕看不懂。

 

這次去看《Barbie》,看完自我感覺良好,自信心爆棚,覺得住久了英文終於進步了,沒有字幕終於不再是問題,誰知轉頭再看《Oppenheimer》,呃,對不起,還是聽不懂,英文只聽懂七成。

 

網上流傳《Oppenheimer》有觀看門檻,其中一項是英文要有 IELTS 8.5。我跟一個 IELTS 8.5 的朋友去看,看完問朋友覺得 IELTS 8.5 夠不夠,朋友一臉苦瓜乾:「不夠,我懷疑就算 9 分滿分也不夠。」

 

唉,英文呀,怎麼學來學去還是不夠。小時候我最討厭英文的了,學英文都是得過且過,誰想到有天英文竟然會成為我生活的一部分?早知道小時候就用功一點好了。真是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看個電影也要淚兩行。

 

《芭比》跟《奧本海默》嚴格來說都不是我杯茶,真要挑的話我比較喜歡《奧本海默》。《奧本海默》的敘事方式很有種在讀文學作品的熟悉感,碎片化跳躍式的非線性敘事完全就是當代文學的招牌敘事手法。我個人說不上特別喜歡這種非線性敘事,但就對同時出現彩色與黑白兩種敘事角度感到驚豔。我不是資深電影迷,不知道同樣的手法是不是早在別的電影裡出現過,我自己是第一次看到,覺得新鮮。因為有黑白影片作為對照,彩色的部分就顯得特別強烈,有更強的視覺刺激,配合音響,很能反映主角奧本海默的各種心理轉折與情緒波動,令觀眾更容易代入奧本海默的世界。相反,黑白單調,感覺上很多細節沒那麼生動鮮活,也沒有彩色影像所具有的溫度,產生一種無以名狀的距離感,無論角色情緒再激昂,還是有一種隔岸觀火的感覺。這兩種敘事角度在我看來,就如同在小說裡交錯出現「我」的第一身敘述,以及「他」的第三身敘事。我覺得頗有點意思。

 

可是電影這種東西也確實是見仁見智,看完電影後我跟朋友發表偉論,講了上面這一大堆,朋友傻眼,道:「我完全沒有這樣的感覺!一點也沒有覺得有顏色的時候就有拉近跟奧本海默的心理距離!」

 

嗯,好吧,至少我們都認同:《奧本海默》的英文好難懂。


Anything worth doing is going to be difficult

很喜歡這幾句話,所以直接從文章截了圖。 講得真是太好 —— 但凡是值得做的事,當然不會是容易的;而無論你認為自己是不是能夠做得成一件事,這種想法都會是對的。那就是 self-fulfilling prophecy ,自證預言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