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星期五,心情還滿不錯的。坦白說,工作年資長了,就開始喜歡星期五;剛畢業時並沒有像現在那麼熱愛週末。
這可能也是因為我不喜歡目前的工作,上班那八個小時,像坐牢。
令人厭倦的工作大抵都差不多:無聊、繁瑣、過多辦公室政治和各種令人心煩的是非八卦。至於工作滿足感,當然是沒有的。
工作的交手對象裡面有一個非常討人厭的「高材生」,長得很高,也名副其實地「眼高於頂」,除非是跟自己的老闆說話,否則永遠都用眼睛輕蔑地斜睞別人,文件都用丟的,對誰都頤指氣使,沒半點禮貌。他在自己的履歷表上非常「小學雞」地表明自己當年在牛津讀書時考過一次全班第二,我看了只想翻白眼。每次跟他說話,總是令我火大到想用平底鍋拍扁他的死人頭。小說《日照在陰影外》那個自私刻薄到令人髮指的Marcus,原型就是他。
小說上年就寫完了,然而在現實裡,很遺憾,一天我還沒有離職,一天我就得繼續跟這個曾經在牛津考第二名的高材生「保持通話」。
恰好今個禮拜,他又冒了出來提出各種要求,下班時我便覺得無比倦怠。
——我覺得這樣的工作真是殘害身心,你也數不出來自己做過什麼偉大工程搞得這麼累,可是反正就是下班後什麼正經事都不想做。
於是也就很認真地考慮在辭職與轉行之間,放一個長一點的假,留點空間沉澱一下,好好醞釀腦裡面的故事。
在思索未來要做些什麼的時候,考慮過很多個不同方向,其中一個選項是進修Art & Design那邊的東西。因為我本身很喜歡畫畫,就對這個選項很心動。
我很小的時候便喜歡畫畫,人生第一個志願是當漫畫家。記得小學時一個老師對我說:「你作文好,長大可以當作家。」我當時卻想:「可是我想當漫畫家欸。」那時我小學五年級,非常沉迷漫畫。
之後因為家裡環境不是很好,沒有資源去上畫班,我就一直私底下亂畫塗鴉。說起來我寫作跟畫畫都沒有受過什麼正式訓練,不知道是因為兩者性質不一樣,還是我的藝術天份不夠,反正長大後,視覺語言的表達能力漸漸遠遠不如文字。雖然仍舊喜歡畫畫,卻也不再有讀專業課程的打算,因為覺得反正以Art & Design作為職業是絕對不可能的事。
也是去到今年年初忽發奇想希望自己設計書封,才意識到自己是真的很喜歡畫畫。
寫作跟畫畫對於我來說有點像左右手。我是右撇子,寫作彷若我比較慣用、熟練的右手;而畫畫的左手雖然生澀,卻也是我身體的一部分。左右合起來,才是完整的這個人。
Art School難考,尤其我沒有讀過,又不是天賦過人,報考起來就有點傷腦筋。可是做人年紀大了,好處是臉皮比較厚。看見別人畫得那麼好,自己遠有不如,也絕不感到挫敗動搖,繼續找下一間門檻低一點的學校就好。
人生到底有多少條出路呢?我曾經以為只有一條,那條斷了,便就此灰心喪志。後來才發現,怎可能是只有一條呢?肯定是至少有雙位數字的選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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